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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張家口市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考生須知
http://qlkzxdg.cn       2013-03-07      來源: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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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(xiāng)四級聯(lián)考


報考公安機關(guān)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考生須知


  一、考試要求:


  1、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參加考試,嚴防替考等違紀行為,一經(jīng)查實取消考試資格,情節(jié)嚴重的,追究參考者及替考者的責任。


  2、考生根據(jù)自身身體素質(zhì)情況參加考試,特別是有心臟病及其他不宜進行劇烈運動的人員一定要慎重參試,一旦因以上原因出現(xiàn)現(xiàn)場重大病變情形,由考生自己負責。


  3、考生自行準備服裝、鞋等運動裝備,不得攜帶與考試無關(guān)的任何物品。


  4、考生務必提前20分鐘進入待考區(qū),進行登記、身份核查等工作,提前做好準備活動。


  5、考生要自覺遵守紀律,聽從指揮,服從現(xiàn)場指揮的指令。


  6、長跑過程中按照規(guī)定的路線跑,不得弄虛作假,否則取消參賽資格。


  7、考生要注意維護形象,不得赤背。


  8、考生入場后至考試過程中一律不得擅自離開考場,遲到者,視為棄權(quán);主動棄權(quán)的舉手示意,經(jīng)組織人員同意后,由專人帶離考場。


  9、考試中途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考試者,應及時報告現(xiàn)場工作人員,現(xiàn)場工作人員會根據(jù)具體情況處理。


  二、違紀處理


  1、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不遵守考場紀律的行為,情節(jié)較輕的,由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警告,并責令其立即改正;


  2、考生在同一場次的考試中連續(xù)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的,工作人員有權(quán)要求其退出考場,取消考試資格及成績;


  3、在考試期間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考生,工作人員有權(quán)令其退出考場,取消考試資格及成績:


 ?。?) 替考者和被替考者;


  (2) 使用假身份證或提供假證件者;


  (3) 考生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者;


 ?。?) 嚴重擾亂考試秩序、危及考試工作人員安全者;


  (5) 考試中違規(guī)者。


  三、報考張家口市公安機關(guān)的考生請于2013年3月9日(上午集合時間為9:00,下午集合時間為14:00)到張家口市武警支隊教導大隊(市內(nèi)乘坐張宣21路公交車到宣化縣沙嶺子鎮(zhèn)屈家莊村下車)參加體測。


  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

  張家口市公安局


  張家口市公務員局


  2013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