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盧女士駕車突然變道,一男子車內孩子受到驚嚇,該男子隨后一路追趕直至將盧女士的車逼停,并對盧女士實施毆打。最終,盧女士右肩骨折、腦震蕩,身上多處瘀青。一位出租車司機為制止男子逃離,還被對方用螺絲刀戳傷。目前,該男子已被警方控制。
這件事的是非曲直很容易分辨:盧女士令人同情又確實做得不對,畢竟,突然變道、突然剎車很容易釀成車禍。但是,這名男子為“報復”而拳腳相加,顯然也很不對。試想:如果大家都成了“路怒族”,這名追打盧女士的男子豈不也要遭到別人暴打?
身處汽車社會,人們將開車心情煩躁、容易發(fā)脾氣甚至情緒失控的人群稱為“路怒族”.斗氣追逐、泄憤撞車、抗拒檢查是其極端表現(xiàn),任何可能有礙“路怒族”行車的舉動都可能讓他們怒不可遏。在過去,我們習慣于將這些行為歸為素質問題,而沒有將其歸為心理問題。從心理學上講,“路怒族”就是一種病態(tài),主要癥狀包括“偏執(zhí)狀態(tài)”“強迫觀念”“軀干化障礙”“人際關系敏感”等。
人們是否容易成為“路怒族”,除了與個人性格特質關系密切之外,與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特別是汽車文明的程度更呈正相關。近5年來,我國汽車保有量年均增長超過1600萬輛,可以說是奔跑著進入了汽車社會,但汽車文明建設卻沒有追上這個速度。
汽車文明并不是孤立存在的,而是扎根于社會文明的土壤之中。當我們只考慮自己方便而占用消防通道的時候,有人喜歡占用應急車道就不奇怪了;當我們插隊成為習慣的時候,有人習慣于與行人搶路就很正常了;當我們動不動就容易動怒而崇拜暴力時,司機間對峙、鳴笛、吵起來打一架也就可以解釋了……汽車文明的滯后,說明社會上一些人的道德觀、價值觀還沒有夯實,也說明整個當前的公民意識養(yǎng)成還沒跟上時代步伐。
有序、講理的汽車文明,不是靠簡單地宣傳、提倡就可以形成的。黃燈成了“加速提示燈”、并線不打燈、加塞、按喇叭催促、開車打電話、不系安全帶……很多時候,正是監(jiān)督執(zhí)法不嚴、違法違規(guī)成本太低縱容了不文明行為。治理“酒駕”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,經(jīng)過全國范圍內的嚴格執(zhí)法,現(xiàn)在不是少多了嗎?在加強宣傳教育的同時,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(guī),加大執(zhí)法力度,不給“路怒族”僥幸心理,久而久之,汽車文明才會到來。
其實,很多“路怒族”平時都有理有節(jié),只是一開車上路就變得暴躁易怒、“殺氣騰騰”.我們不妨想想,銀行提供座位、叫號,熙熙攘攘的排隊亂象自然消失,這說明權利歸位才會秩序井然。面對“路怒族”,除了加強社會文明建設,加大執(zhí)法力度之外,我們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硬件基礎設施建設,盡量科學化、人性化,特別是要將“公交優(yōu)先”真正落到實處,切實給“路怒族”提供不開車的選擇。
“路怒族”的泛濫,會放大汽車社會的負面影響,讓人民生活質量和社會道德風尚也會受到影響,全社會都沒有贏家。明白“路怒”的危害,從我們自己做起,開車之前自覺調整身心狀態(tài);從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做起,家人朋友同事多提醒;同時,也需要全社會一起努力,防范因不文明現(xiàn)象泛濫成災而助推“路怒族”爆炸。相比于我國汽車進入家庭的速度,汽車文明的養(yǎng)成速度確實要加油、加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