廊坊市公證處招聘工作人員公告
為補充人員缺額,滿足工作需要,廊坊市正大公證處和廊坊市光明公證處公開招聘9名工作人員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及條件
?。ㄒ唬┱衅笉徫患叭藬?shù):公證員4名、公證員助理5名。
(二)招聘條件:
1、熱愛祖國,政治堅定,堅持黨的基本路線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。
2、遵紀守法,公道正派,有較強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,在單位(校)表現(xiàn)良好,未受過處分。
3、具備一定的政治理論素質,有一定的分析、解決問題能力和組織協(xié)調能力,工作(學習)實績較突出。
4、有一定的文字寫作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;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。
5、身體健康。
7、符合招聘崗位所規(guī)定的學歷、專業(yè)條件,具體條件見下表:
崗位 |
條件 |
公證員 |
具有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資格,年齡在40周歲以下(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 |
公證員助理 |
具有國家司法考試資格,年齡在30周歲以下(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廊坊市戶籍。 |
全日制大學本科法學專業(yè)畢業(yè),年齡在30周歲以下(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廊坊市戶籍。 |
二、薪酬待遇
公證員聘用后薪金及福利待遇與現(xiàn)同等在職人員相同。
公證員助理聘用后,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間月工資1500元。試用期滿,經考核合格的,確定正式聘用關系,簽訂聘用合同,月工資2000元,繳納: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、基本醫(yī)療保險、失業(yè)保險、工傷保險,并參照事業(yè)單位工資晉升條件晉升工資。具有國家司法考試資格、符合申報公證員條件人員,根據(jù)國家有關規(guī)定予以申報。
三、招聘程序
1、公證員招聘采取面試和考核方式,擇優(yōu)錄用。
2、公證員助理的招聘采取考試、面試、考核相結合的方式。具有國家司法考試資格人員優(yōu)先錄用。
報名
報名時間自2013年3月18日開始至3月22日結束(上午9:00至11:00,下午14:00至17:00)。報名地點:廊坊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警務處(新華路116號,聯(lián)系人:靳建斌,聯(lián)系電話:2121237)。報名時應出示以下有效證件,并留復印件(A4紙)。
《畢業(yè)證書》、《學位證書》、戶口簿、身份證原件及各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,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;
資格審查
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初審合格后,報考人員領取并填寫《廊坊市公證處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》,進行如實詳細填寫,將此表及證件材料復印件留存。
考試、面試時間另行安排。